![]()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1-04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2011-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2月1日发出《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2618号)等六项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通知》”),对相关省/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向上调整。根据上述《通知》,涉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发电业务所在地区及其提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此外,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机组,在经环保及价格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及审核批准后,可暂按8.0元/兆瓦时的电价标准享受脱硝电价。 根据上述《通知》,本公司所属电厂按2011年1-10月份权益售电量加权的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上升约25.6元/兆瓦时。上述调价自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 本公告所指上网电价是指发电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标明的与电量对应的电价。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1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