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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61号TitlePh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12月9日上午10:30-12:00

  2、会议地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169,358,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4,430,450股的49.17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358,7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赖江临、陈海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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