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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1-02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574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2,219.48万股股份,每股发行价11.56元。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074.1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亚验[2010]29号"《验资报告》。目前,部分募集资金已按募投计划使用。

  由于2012年元旦、春节两大节日相距时间近,且临近学生寒假假期,在厂商接受订单期较短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IT连锁业务,做好节日期间的集中备货工作,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均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运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发挥闲置募集资金效益,有益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实施该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宏图高科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笔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2、宏图高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已经宏图高科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4、本保荐机构同意宏图高科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使用并按计划归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宏图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1]591号)的要求,公司对原《宏图高科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宏图高科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1-03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2月9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艳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574号文核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2,219.48万股股份,每股发行价11.56元。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074.1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亚验[2010]29号"《验资报告》。目前,部分募集资金已按募投计划使用。

  由于2012年元旦、春节两大节日相距时间近,且临近学生寒假假期,在厂商接受订单期较短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IT连锁业务,做好节日期间的集中备货工作,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运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发挥闲置募集资金效益,有益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实施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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