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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短波 2011-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能源车船免征 或减半征收车船税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两项原则:一是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二是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条例》明确,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条例》将免征范围做了进一步的扩大和明确。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郑晓波)
IMF:香港必须准备 有效的财政刺激措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昨日发布关于香港的评估报告表示,由于外部需求正在转弱,预计今年香港经济增速将回落至5.75%,明年进一步放缓至4%。 IMF指出,香港必须准备有效并且直接的财政刺激措施,以此来避免经济由于受到欧债危机的影响而步入衰退;IMF同时预测,香港今年通胀率将达5.5%,明年维持在4%~5%之间。(徐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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