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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编号:2011- 073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个别条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执行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公司现行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个别条款予以修订,修订后的《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编号:2011-074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2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2、《关于申请新增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0991-8853208 0991-6289088 传真;0991-8851791 邮编:830063 联系人:王俪颖 冯少伟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3、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本议案第一项所涉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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