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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1-1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1-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公告中股权登记日期有误,现对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一、公告中第一条第2原文如下: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2日;" 现更改为: "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2日;" 二、公告中第二条第1原文如下: "凡截止2011年11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现更改为: "凡截止2011年12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见附件。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附:《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10: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五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1年12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陈守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3日、2011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四层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电话:0592-6511111,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022 联系人: 洪彦、丁雪萍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备查文件 1、《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12月22日,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 股。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12月22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现持有贵公司股份 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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