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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羿:国内基金业股权激励可借鉴虚拟股票制度

2011-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湉湉
林 羿

  ●在美国,90%以上的资产管理公司有广义的股权激励机制,大约有56%的资产管理公司实行有限股权、虚拟股权、共同基金延付等长期激励机制。虚拟股票和共同基金延付对国内基金业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股权激励肯定是有效和必要的。以普信集团为例,普信将近30%的股票掌握在员工手里,与此相关的是,该集团投资销售人员的平均任职期限在美国资产管理公司中名列前茅,基金经理的平均任职期限在15年以上,管理层的平均任职期限可达20年至25年。

    

  证券时报记者 李湉湉

  在刚结束不久的第十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有关公司治理结构及股权激励的话题成为热点之一。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成熟市场,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什么样的?股权激励是否必要和普遍?美国资产管理行业开展激励方案的现状如何?有哪些制度对国内基金业有现实的借鉴意义?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美国著名资产管理公司普信(T. Rowe Price)集团公司副总裁及北亚区总经理林羿。

  超六成为

  金融集团全资子公司

  “在整个欧美西方成熟市场,只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概念,没有单纯的公募基金公司,西方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只经营共同基金的,美国的共同基金本身就是公司型的。”林羿说,在美国资产管理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这类公司不依附于大的金融集团,不是他们的全资子公司。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又分两种,一种是像普信集团这样的上市企业,还包括富兰克林坦普顿、黑石等都是上市的独立资产管理公司;此外还有私有股东所构成的非上市资管公司,由私有股东构成的资产管理公司又分两类,一类是家族式的,比如富达集团,由Jason家族拥有;还有一类是由公司本身的高管或者合伙人构成,比如先锋集团。

  另外一种资产管理公司则是金融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比如大通摩根资产管理公司是大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摩根士丹利资产管理公司是摩根士丹利的全额子公司,美国全国保险公司旗下也有全额资产管理公司。

  从数量上统计,美国超过六成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属于金融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其中,3%~4%为银行保险业所拥有,37%~38%是由银行拥有的,20%左右由保险公司拥有。另外近四成则是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林羿介绍说,欧洲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大概也是如此分类,但具体比例不一样。

  九成以上资管公司

  有股权激励

  林羿说,根据他掌握的数据,在美国,90%以上的资产管理公司有广义的股权激励机制。

  广义的股权激励有两种,一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参加的购买股票的计划。又细分为两种,一是折价购买,根据美国税法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提供不超过15%的折价;二是对等缴费,职工买一股公司配一股,公司对等缴费的上限是员工年薪的4%~5%。第二种是期权、有限股权、虚拟股权、共同基金延付等长期激励,大约有56%的资产管理公司有长期激励机制,一定的管理层或者核心人员才可以参加,根据年薪占的比例也不一样,一般是收入越高,股权激励的比重越大。

  具体到长期激励的方案,大致分为三种。首先,大约有50%的公司把长期激励作为全部奖金的一部分。比如,今年薪酬50万元,其中40万是现金,10万期权加有限股权(按年限逐渐拿完)。美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一般不会专门只做期权激励方案,因为根据美国财会方面的规定,期权作为法律责任,表现在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里,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上的比例,所以,一般会把期权和有限股权放在一起做激励方案。其次,大约41%的公司把长期激励作为现金薪酬的增加值,比如年薪酬40万元之外,再加10万的期权和有限股权。此外还有9%的公司会采取综合的方式设计长期激励方案。

  有人质疑国内基金业的薪酬已经够高了,是不是还有必要搞股权激励?林羿说,“在国内基金业薪酬水平已经不低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美国50%资产管理公司的做法,把现有薪酬的一部分改为长期激励,而不是全发现金。相当于股权激励部分不是另加的,而是原有薪酬的一部分。”他认为,股权激励肯定是有效和必要的。以普信集团为例,普信将近30%的股票掌握在员工手里,与此相关的是,该集团投资销售人员的平均任职期限在美国资产管理公司中名列前茅,基金经理的平均任职期限在15年以上,管理层的任职时间就更长,平均任职期限可达20年~25年,而人才稳定对资产管理行业是非常重要的。

  国内基金股权激励

  可借鉴虚拟股票制度

  林羿认为,虚拟股票制度对国内基金业有现实的借鉴意义。一方面,虚拟股票制度可以解决股权激励的来源,现有股东不用让出实际的股票;另一方面,股权激励主要是为了通过经济利益的联合将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进行捆绑,实际的股票只是一种实物形式,对管理层来说,更看重基于股票实物形式的收益分享权,所以,虚拟股票实际上已经能满足激励的需要。

  虚拟股票是根据公司股票的价值增长,按价值贡献量,相应发给管理人员一笔奖金,这种激励的原理和看涨期权是一样的,与期权不同的是,接受人不需要实际买股票,完全是虚拟的。在国内基金公司也很好操作,虽然不是上市股票,但可以根据国内的财务制度来估值基金公司的股权价值,并由此设计相应的年限激励制度,逐年拿完。如果基金公司业绩靠前、规模增长迅速、公司利润越来越高,隔一两年后可以对其股权价值重新估值,随着虚拟股票价格上涨,受激励的核心人员持有的虚拟股票的现金价值也增加了,实现了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人利益的高度一致。

  除了虚拟股票制度,林羿认为,“在国内现有的体制下,共同基金延付的激励方法也是可以积极尝试的。”比如对基金经理,基金公司可以设计将其奖金的一定比例投资到基金经理自己管理的基金上,锁定一定年限后可以逐年卖出;如果是做销售和市场的人员,一般给出本基金公司旗下的几只基金作为备选,由其自行决定投到哪一只或几只产品上,锁定一定年限后可以逐年卖出。在美国,有相当部分的资产管理公司也采取这种长期激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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