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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版)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编号:2011—3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11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德鸿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上市日期:2010年3月5日

股票简称:中恒电气

股票代码:002364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董事会秘书:陈志云

联系地址: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99838

传真:0571-86699755

网址:www.hzzh.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hzzh.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1年12月12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2011年12月13日刊登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德鸿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德鸿先生在高频电力电子技术、电能质量控制技术与能源应用研究领域成就卓越,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电气工程学科组委员、国际IEEE电力电子学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1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1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1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

收件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电话:0571-86699838

公司传真:0571-86699755

公司邮编:31005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徐德鸿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德鸿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器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0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   
11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议案二关于审议《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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