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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1-31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 年12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刊登了《关于<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三批计划>的公告》,公司申报的龙岗区龙城街道鸿基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11386平方米)已被列入该计划,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1--32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单位的预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2011年度审计单位,聘期为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50万元/年,审计期间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重新审计后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10年度审计单位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11年3月21日起停牌,公司对非标意见所涉事项进行核查。根据公司对非标意见所涉及的法人股事项已查明的情况,公司对原2010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应修订了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财务报告相关内容。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补充进行了审计程序,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修订后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财务报告详见2011年6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新审计后确认: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586,077.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50,251,206.28元,201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665,128.53元。公司2010年度盈余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212,430,339.50元,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330,003,134.76元。公司以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0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重新审计后公司2010年度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的预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2010年度审计单位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新审计,公司以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3,665,128.53元,可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212,430,339.50元。公司拟用任意盈余公积51,281,363.57元、法定盈余公积161,148,975.93元按顺序依次弥补亏损。本次弥补累计亏损完成后,公司累计亏损为0元,任意盈余公积为0元,法定盈余公积为58,765,210.97元。 前述一至三项预案均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1-33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 3、召集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23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及董事局邀请列席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重新审计修订后) 2、重新审计后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重新审计后公司2010年度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2011年6月15日公司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其有效持股凭证 2、现场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5: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7楼董事局办公室 4、股东或受托行使表决权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11年12月26日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67726 传真:0755-82367753; 邮编:518001 联系人: 刘莹 2.会议费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人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如不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按以下指示发表表决意见: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作出具体指示,请在相关的框格中打“√”,其他符号均为无效。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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