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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三星 股票代码:000068 公告编号:2011-31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赛格股份、赛格集团、三星康宁及三星马来西亚共同签署“关于《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1-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3日,公司主要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的股份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及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事项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公告【2009-59】)。 由于《框架协议》中涉及的潜在交易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2010年12月20日,公司上述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延长协议中完成潜在交易的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公告【2010-38】) 2011年12月12日,公司接到股东通知:由于《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潜在交易预计仍无法在前述延长期限(2011年12月31日)内完成,公司上述股东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关于《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决定将《框架协议》中第2.01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再次进行变更,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一)公司上述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1年6月30日)
①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30.24%的股份。 ②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和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三星康宁精密玻璃株式会社持有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和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70%的股份。 (二)本补充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框架协议》2.01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201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除了对《框架协议》第2.01条约定的潜在交易之交割的期限进行变更外,第2.01条的其它部分及《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各方继续履行《框架协议》下的义务。各方已积极推进《框架协议》约定的重组方案,但不排除根据形势变化协商修改《框架协议》约定的赛格三星重组方案及三星康宁、三星马来西亚转让赛格三星股份的方式,届时各方应签订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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