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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1-6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2011-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为自愿性信息披露。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3号)。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8号)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分别为:1、省内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23元(含税,下同)。2、上调省内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为含脱硫电价为0.521元/千瓦时;未含脱硫电价为0.506元/千瓦时。3、试行脱硝电价政策,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脱硝上网电价标准为0.008元元/千瓦时。以上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我公司以下电厂机组上网电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瓦时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约5,521.28万元,增加净利润约3,591.09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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