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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3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09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名,董事张鹏、刘学智因外地出差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同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光伏”)100%的股份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智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股份比例分别为70%和30%,转让价款分别为28,000万元人民币和12,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第2011041号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9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48.9%和1%,转让价款分别为37,925万元和775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第2011042号公告——《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计划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5,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第2011043号公告——《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5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2,4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第2011044号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98.2%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3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第2011045号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子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500万元。详见公司第2011046号公告——《对外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因在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1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同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创投”)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光伏”)10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智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70%和30%,转让价款分别为28,000万元人民币和12,000万元人民币。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公司现直接持有大族光伏99%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创投持有大族光伏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及大族创投不再持有大族光伏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大族光伏的69%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27,6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大族光伏的3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智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1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创投计划将持有的大族光伏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400万元人民币。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大族光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39,200.00 万元。其中,净资产为9,505.93万元,评估值39,200.00万元,评估增值29,694.07万元,增值率312.37%。以上评估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转让的100%股权的帐面成本为9,505.93万元,转让价格为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税前利润30,494.07万元,转让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在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且股权转让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大族光伏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转让双方按期履约,此项交易产生的全部利润(税前30,494.07万元)将计入大族激光2011年度经营业绩,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适时对公司2011年度的业绩预计进行修正。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证号:320114000013067

住所地: 南京市软件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季昌群

注册资本: 5669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实业投资;资本与资产的收购、兼并与重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屋、设备出租;科技研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仓储、物流服务;林木、蔬菜、园艺作物的培育、种植。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62.84%)、王斌(持股比例2.71%)、施智强(持股比例2.71%)、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74%)。

2、南京智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证号:320114000076708

住所地: 南京市小行里204号

法定代表人:施智强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99%)、施智强(持股比例1%)。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此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有大族光伏100%的股权。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实质性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1年10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大族光伏100%的股权对应审计的净资产为9,505.93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9,505.9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为40,000万元人民币,该价格是以截止2011年10月31日大族光伏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201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大族光伏成立于2010年2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4,95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9%,大族创投出资50万元人名币,占注册资本的1%。大族光伏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区新西路9号大族激光大楼。法定代表人:高云峰。经营范围:太阳电池制造设备、硅材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限生产楼一楼);半导体设备的研发、销售;各种软件的开发和销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471.16万元,总负债为6,009.29万元,净资产为5,461.87万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938.46万元,净利润461.87万元。截至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341.33万元,总负债为17,835.41万元,净资产为9,505.93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1,000.86万元,净利润4,044.0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

各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各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定金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

大族激光和大族创投将其持有的大族光伏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议案经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各受让方应将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26,000万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各转让方;

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于2012年1月5日前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大族激光。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交易标的物过户时间:大族激光和大族创投收到各受让方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26,000万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大族光伏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光伏设备行业经过四年高速(每年100%以上)扩张之后,目前正面临全球产能过剩及2011年二季度订单自2009年以来首次下滑的低谷,公司此时溢价出售该股权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回笼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帐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六、风险提示

此项交易付款期限为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1月5日前,款项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资产出售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

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持有的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大族”)49.9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集团”)和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48.9%和1%,转让价款分别为37,925万元和775万元人民币。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公司现持有丰盛大族49.9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丰盛大族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丰盛大族49.90%股权转让给丰盛集团和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比例分别为48.9%和1%,转让价款分别为37,925万元和775万元人民币。

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的丰盛大族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2,956.66万元人民币。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80,604.02万元,评估值118,529.28万元,评估增值37,925.26万元,增值率47.05%;负债总额账面值25,572.62万元,评估值25,572.62万元,评估增值0万元,增值率0%;净资产账面值55,031.39万元,评估值92,956.66万元,评估增值37,925.27万元,增值率68.92%。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转让的49.90%股权相应的评估值为46,385.37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27,460.67万元,转让价格为38,700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低于评估值的主要原因为,自去年中央政府加强房地产调控以来,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该公司正在运作的地产项目未来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亦鉴于本次交易为双方一揽子交易之部分,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转让价格在评估价格基础上有一定折让。

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税前利润约11,239.33万元,转让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交易协议,此项交易产生的全部利润(税前11,239.33万元)将在2012年度确认,将对公司2012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情况如下:

1、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证号:320114000013067

住所地: 南京市软件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季昌群

注册资本: 5669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实业投资;资本与资产的收购、兼并与重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屋、设备出租;科技研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仓储、物流服务;林木、蔬菜、园艺作物的培育、种植。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62.84%)、王斌(持股比例2.71%)、施智强(持股比例2.71%)、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74%)。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证号:320114000050888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里204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95%)、施智强(持股比例5%)。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此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有丰盛大族49.90%的股权。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实质性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1 年7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丰盛大族49.90%的股权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460.67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27,460.6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为38,700万元,该价格是以截止2011年7月31日丰盛大族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201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丰盛大族成立于2008年7月11日。注册资本为5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7,94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90%,丰盛集团出资28,056万元人名币,占注册资本的50.10%。丰盛大族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阅城大道26号。法定代表人:王磊。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2010年12月31日,丰盛大族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9,863.26万元,总负债为14,422.50万元,净资产为55,440.76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400.20万元;2011年7月31日,丰盛大族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604.02万元,总负债为25,572.62万元,净资产为55,031.39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09.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经丰盛大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丰盛大族48.90%的股权转让给丰盛集团,同意将持有的丰盛大族1%股权转让给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38,7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股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定金合计人民币3,870万元;在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股东大会通过起6个月内,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34,830万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书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交易标的物过户时间:丰盛集团在履行了以下第①、③ 款约定的支付义务及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本条以下第②款约定的支付义务、或丰盛集团履行了本条第④款或第⑤款约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协议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丰盛大族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①丰盛集团于2011年12月9日受让本公司持有的丰盛大族、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丰盛集团于2011年12月9日受让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前述股权转让应付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55,625万元。

②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受让本公司持有的丰盛大族公司1%的股权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应付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775万元。

③丰盛集团于2011年12月9日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98.2%的股权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按该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本公司人民币1,600万元,以偿还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的债务。

④丰盛集团就丰盛集团及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的上述款项人民币56,400万元在本协议履约期内向本公司提供了本公司认可的履约担保。

⑤丰盛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了经本公司认可的其它担保形式。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的在于剥离非主营业务,回笼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帐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丰盛大族股权。

六、风险提示

此项交易付款期限为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款项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资产出售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3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

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创投”)持有的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颐和”)3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集团”),转让价款人民币15,00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创投现持有海南颐和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族创投不再持有海南颐和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海南颐和30%股权转让给丰盛集团,转让价格15,000万元人民币。

采用成本法评估的海南颐和于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6,599.19 万元人民币。其中,净资产为27,030.93万元,评估值46,599.19万元,评估增值19,568.26万元,增值率72.39%,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本次转让的30%股权相应的评估值为13,979.76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14,423.90万元,转让价格为1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税前利润约576.10万元,转让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交易协议,此项交易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如下:

注册证号:320114000013067

住所地: 南京市软件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季昌群

注册资本: 5669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实业投资;资本与资产的收购、兼并与重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屋、设备出租;科技研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仓储、物流服务;林木、蔬菜、园艺作物的培育、种植。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62.84%)、王斌(持股比例2.71%)、施智强(持股比例2.71%)、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74%)。

丰盛集团持有公司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1%的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此次交易标的为大族创投所持有海南颐和30%的股权。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实质性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1 年7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海南颐和30%的股权对应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423.90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14,423.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为15,000万元,该价格是以截止2011年7月31日海南颐和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201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资产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海南颐和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方名称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

占股比例

(%)

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吉林粮食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500万元31%7,615.20万元
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万元30%15,000万元
北京众怡润投资有限公司12,000万元24%4,500万元
泉州市祥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10%0万元
柴异2,500万元5%0万元

海南颐和注册地:海口市滨海大道85号天邑国际大厦1001室。法定代表人:柴异。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养老产业投资开发、管理及服务;旅游景区投资管理;宾馆酒店投资;装修工程;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医疗保健、医疗器械信息咨询;高科技产品、旅游产品开发、销售;建材、装潢材料的销售。

2010年12月31日,海南颐和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494.15万元,总负债为53,94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6,246.21万元,营业收入0元,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8.99万元;2011年7月31日,海南颐和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6,694.51万元,总负债为81,674.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5,194.87万元,营业收入0元,2011年1-7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51.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经海南颐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公司此次对海南颐和30%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大族创投将其持有的海南颐和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议案经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方应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3,500万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大族创投。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书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交易标的物过户时间:大族创投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3,500万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协议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海南颐和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本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的在于剥离非主营业务,回笼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帐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海南颐和股权。

六、风险提示

此项交易付款期限为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款项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资产出售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4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

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持有的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大族德润”)5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集团”),转让价款2,4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公司现持有宁波大族德润的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宁波大族德润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宁波大族德润的51%股权转让给丰盛集团,转让价格2,4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的51%股权帐面成本为2,633.54万元,转让价格为2,4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减少公司税前利润约233.54万元,转让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交易协议,此项交易损益预计将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如下:

注册证号:320114000013067

住所地: 南京市软件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季昌群

注册资本: 5669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实业投资;资本与资产的收购、兼并与重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屋、设备出租;科技研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仓储、物流服务;林木、蔬菜、园艺作物的培育、种植。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62.84%)、王斌(持股比例2.71%)、施智强(持股比例2.71%)、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74%)。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此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有宁波大族德润51%的股权。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实质性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1 年7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大族德润51%的股权对应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633.54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2,633.5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为2,400万元,该价格是以截止2011年7月31日宁波大族德润经审计的净资产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宁波大族德润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为6,3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3,21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余姚市宝马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出资3,08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宁波大族德润注册地址:余姚市兰江街道工业功能区。法定代表人:王小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印刷版材、印刷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提供印刷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宁波大族德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483.37万元,总负债为2,971.81万元,净资产为5,511.56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593.52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558.84万元。截至2011年7月31日,宁波大族德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8,037.30万元,总负债为2,873.49万元,净资产为5,163.8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902.54万元,2011年1-7月净利润-347.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经宁波大族德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公司此次对宁波大族德润51%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2,4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定金人民币240万元;在宁波德润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160万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本公司。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书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交易标的物过户时间:本协议经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议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宁波德润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大族德润自成立以来盈利能力一直未达预期,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在于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精简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帐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宁波大族德润股权。

六、风险提示

此项交易付款期限为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款项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资产出售事宜的独立意见》;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5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将持有的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码影像”)98.2%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集团”),转让价款人民币300万元。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本公司现持有大族数码影像的98.2%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大族数码影像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一)本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大族数码影像的98.2%股权转让给丰盛集团,转让价格3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的98.2%股权的帐面成本为-469.37 万元,转让价格为3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税前利润约769.37万元,转让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交易协议,此项交易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如下:

注册证号:320114000013067

住所地: 南京市软件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季昌群

注册资本: 5669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实业投资;资本与资产的收购、兼并与重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投资信息咨询;房屋、设备出租;科技研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仓储、物流服务;林木、蔬菜、园艺作物的培育、种植。

股东情况:季昌群(持股比例62.84%)、王斌(持股比例2.71%)、施智强(持股比例2.71%)、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74%)。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此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有大族数码影像98.2%的股权。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实质性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1 年7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大族数码影像98.2%的股权对应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69.37万元,该部分股权的帐面成本为-469.37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为300万元,该价格是以截止2011年7月31日大族数码影像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

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大族数码影像成立于2003年6月18日。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982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8.2%,唐泳出资18万元人名币,占注册资本的1.8%。大族数码影像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大族激光大厦研发楼614房。法定代表人:唐泳。经营范围:数字化电脑制版设备及相关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组装生产激光照排机。

2010年12月31日,大族数码影像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509.47 万元,总负债,1,905.90万元,净资产为-396.45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267.62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 169.38万元;2011年7月31日,大族数码影像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63.38 万元,总负债1,841.35万元,净资产为-477.97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6.33万元,2011年1-7月净利润- 81.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经大族数码影像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公司此次对大族数码影像98.2%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定金人民币30万元;本协议经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70万元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本公司。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书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交易标的物过户时间:本协议经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协议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大族数码影像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大族数码影像自成立以来盈利能力一直未达预期,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在于提升主营业务经济效益,精简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转让价款和帐面成本的差额将计入本公司的损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大族数码影像股权。

六、风险提示

此项交易付款期限为大族激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款项能否按时支付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资产出售事宜的独立意见》;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6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1年12月0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冶星”)和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升光电”)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500万元。董事出席率为100℅,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西环路以西、重庆路以南大族激光福永产业园六号楼的四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杨朝辉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12日

注册资本:5,196.98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生产发光二极管、数码管、LED点阵块、LED半户外点阵块、钟屏、相素管;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2-245号资格证书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

公司持有国冶星66.2169%的股份。

2、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重庆路128号大族激光福永装备制造中心六栋6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群

成立时间:2007年08月27日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发光二极管、数码管、LED点阵块、LED半户外点阵块、钟屏、LCD背光源、相素管的生产;机电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公司持有路升光电100%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国冶星、路升光电

4、相应债权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冶星);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路升光电)。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分别为:

①国冶星: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②路升光电: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合计3,000万元授信额度。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①国冶星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715.93万元,负债总额为5,789.48万元,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84.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926.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34%,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1年10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448.43万元,负债总额为9,235.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86.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212.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0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②路升光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942.44万元,负债总额为4527.17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284.33万元,净资产为7,415.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91%,上述财务数据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1年10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363.63万元,负债总额为6,650.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01.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71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7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上述公司的信用等级:A-级(国冶星)、A级(路升光电),以上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1年12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97亿元和2.61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20.71%和10.88%,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2.87亿元和1.54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1.96%和6.42%。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1年12月3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2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现场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五、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5项议案认为:

1、本次资产出售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回笼大量现金,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光伏行业目前严重产能过剩大量光伏企业倒闭、数码印刷业务亏损的背景下,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出售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对参与本项目的各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均无异议。

4、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资产出售过程中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公司此次资产出售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上述5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1年12月23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年1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90,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2%)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1年12月0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8.02%(超过3%),本次提交的提案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通知,详细内容见2011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2011049号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104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1年12月23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年12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90,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2%)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1年12月0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4、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6、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

八、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九、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

十、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十一、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十二、邮政编码: 518052

十三、联系人:王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颐和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大族德润数码印刷版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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