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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4 股票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44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为黄冠雄、何国英、范小平、宋琪、史捷锋、高明涛、郝英奇、刘洪山、夏维洪。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全体与会董事在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按名单逐个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逐一表决通过;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如下:董事长黄冠雄、董事何国英、董事范小平、董事史捷锋、董事宋琪、董事高明涛、独立董事郝英奇、独立董事刘洪山、独立董事夏维洪。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黄冠雄、何国英、范小平、宋琪、史捷锋、高明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郝英奇、刘洪山、夏维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人选任职资格合法。经查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

  2、董事提名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2011年12月29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2月26日。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1年12月1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

  黄冠雄:男,46岁,董事长兼总经理,先后完成清华大学MBA课程和中山大学EMBA课程学习。黄冠雄先生1981年高中毕业后在顺德农机厂工作,1983年自主创业,先后从事运输业务和化工材料贸易,1996年与何国英合资设立顺德精化。1998年创办本公司前身德美实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黄冠雄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系;黄冠雄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70,390,880股。黄冠雄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何国英:男,49岁,董事、副总经理,清华大学 MBA 课程结业。何先生1978 年在顺德胜利织衣厂工作,1987 年在容奇工业企业公司任业务员,1988 年自主创业,从事化工材料贸易,1996 年与黄冠雄合资设立顺德精化。1998 年合伙创办本公司前身德美实业,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何国英先生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何国英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35,992,410 股。何国英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范小平:男,51 岁,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职称。1982 年~1988 年从事教育工作,1988 年~2001 年在泸天化从事管理工作。2001 年进入德美实业任管理中心主任、监事等职,2002 年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范小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范小平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483,840股。范小平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史捷锋:男,49岁,美国国籍,董事、总经理助理,博士、博士后。史先生1993 年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并获博士学位,1993~1995 年于美国克拉克大学化学系高分子与波谱专业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是美国化学会会员、美国纺织化学家和染料家协会高级会员、美国西格玛赛科学研究会会员,曾任美国化学会特拉州分会理事,发表专业论文近30 篇。1995 年~1999 年在美国戈尔公司任公司研发中心高分子技术主管,1999 年~2000 年任美国宝立舒公司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史先生2001 年加盟德美实业,历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

  史捷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史捷锋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史捷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宋 琪:女,46 岁,董事、历任监事,会计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宋女士1992 年前在企业工作,任财务负责人,1993~1999 年任大连浜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2001 年任上海麦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历任本公司监事。

  宋琪女士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25%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宋琪女士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宋琪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高明涛:男,43岁,董事,工程师。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现为东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经销公司区域经理。

  高明涛先生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28%的股权;高明涛先生与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德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高明涛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高明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郝英奇:男,52岁,独立董事,教授,博士,历任石家庄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系主任,现为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系系总支书记。

  郝英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郝英奇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郝英奇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洪山:男,62岁,独立董事,高级工程师,硕士,历任化工部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工程师,化学工业部科技司副处长、高级工程师,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秘书长、高级工程师,北京迪捷姆空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纺织助剂行业协会秘书长。

  刘洪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刘洪山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刘洪山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夏维洪:男,42岁,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历任芜湖东方纸板厂审计员,深圳中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广发源企业托管公司项目评估部经理,广发投资控股公司下属二级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新力迈教育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加拿大天子福国际投资公司CFO,广州金鹏力合数字设备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中美资本控股钜富资产公司投行总监,中美资本控股集团副总监职务,现任富通资本(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夏维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夏维洪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夏维洪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4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监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高德、监事孙志恒、职工代表监事卢俊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推选高德先生、孙志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 德:男,76岁,监事会主席,大专文化。高先生1951 年~1989 年就职于大连染色织布总厂,历任市场干部和管理干部。1999 年入股德美实业,2000年起历任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高德先生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16%的股权;高德先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高明涛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高德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高德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志恒:男,56岁,曾于香港理工大学MBA进修课程。孙先生1975年中学毕业后于顺德二轻第三机械厂工作,1979年移居香港,并在1983年自主创立香港恒业贸易投资有限公司。1989年在中国大陆投资顺德四基五金厂,并于1996年增资改制成立顺德市恒基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恒基金属制品有实业有限公司),至今担任广东恒基金属制品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孙志恒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孙志恒先生没有持有德美化工股票。孙志恒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46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1年12月29日上午11: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性质:临时股东大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

  6、出席会议人员:

  (1)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2月26日(周一)。凡2011年1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1.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冠雄

  1.2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国英

  1.3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小平

  1.4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捷锋

  1.5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琪

  1.6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明涛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1.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郝英奇

  1.8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洪山

  1.9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夏维洪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2.1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德

  2.2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孙志恒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大可 联系电话:0757-28397912;0757-28399088 316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权限: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1-04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 12月13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连荣公司")通知,昌连荣公司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的本公司52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4%)于2011年12月9日解除了股份质押,并于2011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1年12月13日,昌连荣公司持有本公司42,291,505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9%;昌连荣公司累计质押3535万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13%。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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