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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1-03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2011-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1年11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蜡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3010056-2011年(张士)字0042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六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为2011年12月1日)。该笔借款系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料。 2、2011年11月29日,公司与工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合同编号为33010056-2011年张士(保)字0004号的《保证合同》,为蜡化公司的壹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了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1-006、2011-012的相关内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1日 2、注册资本:1,821,308,000元 3、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 4、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设备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水煤浆加工;进出口业务 5、法定代表人:王大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3,672万元,负债总额335,917万元,流动负债183,433万元,净资产207,755万元,营业收入584,742万元,利润总额19,359万元,净利润19,854万元。 (2)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552,205万元,负债总额336,503万元,流动负债261,118万元,净资产215,702万元,营业收入603,204万元,利润总额9,980万元,净利润7,329万元。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010056-2011年张士(保)字0004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甲方) 保证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1.1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于2011年11月29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3010056-2011年(张士)字0042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600,000万元及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担保事项的议案,并提交了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批准。蜡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均在600,000万元的额度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1年11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3,873万元,加上本次为蜡化公司10,000万元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53,873万元,均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所做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8%。 六、其他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010056-2011年张士(保)字000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010056-2011年(张士)字0042号)。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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