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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3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2月12日—1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2011年12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海康威视制造基地一号楼104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690443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90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8955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8955%。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胡小明、何晶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9%。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选举陈宗年先生、程瑜先生、龚虹嘉先生、胡扬忠先生、邬伟琪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陈宗年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9.9980%。 (2)、程瑜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9.9980%。 (3)、龚虹嘉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9.9980%。 (4)、胡扬忠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9.9980%。 (5)、邬伟琪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9.998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本公司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选举吴晓波先生、徐文财先生、程惠芳女士、江华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吴晓波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24.9974 %。 (2)、徐文财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24.9974 %。 (3)、程惠芳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24.9974 %。 (4)、江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24.9974 %。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为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选举宣寅飞女士、陈军科先生为公司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宣寅飞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9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49.9949 %。 (2)、陈军科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68955289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49.9949 %。 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及监事简历详见2011年11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临2011-035号、临2011-036号)。 4、审议《关于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维持人民币10万元/年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869042156股,反对2208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中的41个区县建设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的上述连带责任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42992156股,反对2208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5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4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 5 月 6 日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胡丹先生主持,应出席职工代表 30人,实到职工代表 27 人,符合法定人数,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选举王瑞红女士担任公司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附件: 王瑞红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五十二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起任职于海康威视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截至2011年11月30日,王瑞红女士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4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1年12月13日17:00在海康威视制造基地1号楼1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宗年先生担任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龚虹嘉先生担任公司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陈宗年、龚虹嘉、胡扬忠、吴晓波为公司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宗年先生为召集人;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吴晓波、徐文财、江华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晓波先生为召集人;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程惠芳、江华、龚虹嘉为公司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程惠芳女士为召集人;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徐文财、程惠芳、陈宗年为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徐文财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专业委员会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胡扬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邬伟琪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蔡定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蒋玉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蒋海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刘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徐礼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何虹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郑一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周治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胡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傅柏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做出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对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翔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严小卓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专用账户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附件:人员简历 胡扬忠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02年1月起,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胡扬忠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9.8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邬伟琪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士,高级工程师。荣获1998年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986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起,历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邬伟琪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5.9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定国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至2002年,曾任职浙江省燃料总公司、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IBM上海公司。2002年5月起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蔡定国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2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玉峰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1993年至2004年,历任杭州纺织化纤设计院技术人员、北京海康立方总经理等。2005年1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截至2011年11月30日,蒋玉峰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26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海青先生, 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荣获2004年中电集团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993年至2001年,历任五十二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11月起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蒋海青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5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翔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工程学硕士,经济师。1997年至2007年,历任金华信托上海证券总部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上海邦联投资公司投资顾问部经理、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6月起,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2011年11月30日,刘翔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礼荣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至2001年,历任五十二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研发中心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徐礼荣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2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虹丽女士,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至2002年,历任五湖实业有限公司审计、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公司总经理助理、赛迪时代公司杭州分公司首席代表。2003年1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何虹丽女士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9.31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一波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系,2003年6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研究生班结业。1984年7月进入五十二所工作,历任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五十二所产业发展部主任,海康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7月起,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郑一波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9.31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治平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至2001年12月,历任五十二所第五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周治平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5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丹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2002年1月,历任五十二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部经理、制造部经理、制造中心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2011年11月30日,胡丹先生通过持有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1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傅柏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9年1月,历任五十二所财务处会计、海康信息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09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傅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小卓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起担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 严小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4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1年12月13日17:30在海康威视制造基地1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宣寅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宣寅飞女士担任公司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4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文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1,00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4,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68.00元/股,共募集资金 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47.89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752.10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发行前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26,607.00万元,项目情况包括:
具体募集资金专户信息详见公司于2010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0-002号)。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1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超募资金对应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账号为77508100474827,专户余额为331,272,322.37元。 公司本次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已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账号为77508100474827,专户余额为331,272,322.37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存放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未来若有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使用前的募集资金, 须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得到其同意。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据《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公司授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康剑雄、马加暾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止失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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