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4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1. 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2. 信息咨询服务;3. 仓储;4.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5. 国内商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批发; 6.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7. 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和种子);8. 批发煤炭及其产品(有效期至2013年6月27日);9.石油化工制品批发、零售(不含成品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1. 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2. 信息咨询服务;3. 仓储(不含须经前置许可的化学品);4.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5. 国内商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批发; 6.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7. 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和种子);8.石油化工制品批发、零售(不含须经前置许可的化学品);9. 批发煤炭及其产品(有效期至2013年6月27日);10.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05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2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见下表。公司将自有房产、土地等资产做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之抵押担保,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签署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提供担保事项公告》,刊载于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1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载于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4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因经营需要,拟追加201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根据各子公司2012年度经营所需资金的预计,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财务资助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使用。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因经营需要,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追加2011年度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2、根据各子公司2012年度经营所需资金的预计,向下列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12年度财务资助对象及最高余额
3、 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 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上述财务资助可在最高限额内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4、使用期限及使用费:使用期限为财务资助合同签署后不超过1年,公司按不低于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接受财务资助的子公司按年支付给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汽车”)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6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福特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小型车维修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达汽车资产总额5217.93万元,负债总额3480.78万元,净资产1737.15万元,营业收入21960.75万元,利润总额823.15万元,净利润636.31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5923.95万元,负债总额4294.22万元,净资产1629.73万元,营业收入18638.89万元,利润总额620.75万元,净利润465.26万元。 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鉴于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资金有限,不能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已将其持有的信达汽车4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二)南平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通宝”)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2日 住所:建瓯市中国笋竹城C区5-3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南平通宝资产总额994.88万元,负债总额0.03万元,净资产994.8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86万元,净利润-5.15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3233.25万元,负债总额1379.43万元,净资产1853.8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0.48万元,净利润-141.03万元。 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已承诺将按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特殊原因限制未能及时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时,同意将其持有的南平通宝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三)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通宝”)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0日 住所: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77幢203室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三明通宝资产总额973.37万元,负债总额11.28万元,净资产962.0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0.54万元,净利润-37.91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4995.09万元,负债总额3183.52万元,净资产1811.57万元,营业收入42.28万元,利润总额-155.43万元,净利润-150.53万元。 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已承诺将按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特殊原因限制未能及时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时,同意将其持有的三明通宝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四)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周昆山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景观照明、家具照明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达光电资产总额31241.60万元,负债总额8840.91万元,净资产22400.69万元,营业收入18050.57万元,利润总额2630.15万元,净利润2220.60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38572.59万元,负债总额13533.51万元,净资产25039.08万元,营业收入19050.57万元,利润总额3103.99万元,净利润2638.39万元。 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为信达光电接受公司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承担以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五)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份,林庆山持有30%股份,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股份,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股份。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达通宝资产总额13547.59万元,负债总额10360.36万元,净资产3187.23万元,营业收入45997.41万元,利润总额430.43万元,净利润321.57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6603.87万元,负债总额11997.00万元,净资产4606.87万元,营业收入56842.14万元,利润总额1835.37万元,净利润1419.64万元。 林庆山、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鉴于上述三名股东资金有限,不能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分别将其持有的信达通宝30%、10%、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六)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通宝”)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3日 住所:福清市海口镇洋坂村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筹建。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29%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截止2011年10月31日,福清通宝资产总额3001.92万元,负债总额0.08万元,净资产3001.8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84万元,净利润1.84万元。 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两股东已承诺将按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特殊原因限制未能及时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时,同意将其持有的福清通宝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七)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福”)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住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洪塘村敬老院店面 法定代表人:周世伟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福特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二手车经纪、销售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达通福资产总额817.37万元,负债总额33.91万元,净资产783.4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71万元,净利润-16.54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2187.94万元,负债总额1506.73万元,净资产681.21万元,营业收入4236.59万元,利润总额-116.38万元,净利润-116.38万元。 信达通福为信达汽车的全资子公司,信达汽车的另一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已将持有的信达汽车4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八)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住所: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东风本田品牌汽车销售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福州信达诺资产总额5746.77万元,负债总额3632.53万元,净资产2114.24万元,营业收入30032.47万元,利润总额1227.07万元,净利润909.64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7173.38万元,负债总额5042.33万元,净资产2131.05万元,营业收入22654.31万元,利润总额1114.33万元,净利润835.49万元。 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鉴于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资金有限,不能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已将其持有的福州信达诺4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九)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田”)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6日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31号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广州本田品牌汽车销售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黄世庚持有2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福建信田资产总额2652.71万元,负债总额1356.10万元,净资产1296.61万元,营业收入16747.93万元,利润总额214.04万元,净利润126.34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3526.48万元,负债总额2208.49万元,净资产1317.99万元,营业收入11697.57万元,利润总额189.36万元,净利润135.09万元。 黄世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其个人资金有限,不能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已将其持有的福建信田2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十)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第六层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达安资产总额34959.81万元,负债总额25841.63万元,净资产9118.18万元,营业收入112916.77万元,利润总额1116.05万元,净利润865.40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57041.32万元,负债总额46736.45万元,净资产10304.87万元,营业收入194200.30万元,利润总额2521.89万元,净利润1965.54万元。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已单方为信达安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5.8亿元担保,将不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十一)信达(厦门)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石油”)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4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钟林路12号海沧商务大厦3层0306房间之二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销售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厦门兴海龙石油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截止2011年10月31日,信达石油资产总额10303.14万元,负债总额9233.63万元,净资产1069.51万元,营业收入34634.17万元,利润总额93.39万元,净利润69.51万元。 厦门兴海龙石油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将按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十二)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免税”)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0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5号信源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2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日用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金银首饰限零售),家具,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软件;2、电子产品售后服务; 3、柜台租赁; 4、零售预包装食品(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0日);5、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 配方除外) (有效期至2015年3月07日); 6、保健食品零售;7、零售卷烟, 雪茄烟(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8、咖啡厅(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7月9日; 环评: 凭审批许可证件经营);( 以上经营范围属于商场,有效期至2011年7月9日); 9、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信达免税资产总额10929.71万元,负债总额8234.58万元,净资产2695.13万元,营业收入20923.78万元,利润总额1850.69万元,净利润1446.95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4078.31万元,负债总额11206.52万元,净资产2871.79万元,营业收入19060.19万元,利润总额1939.42万元,净利润1478.92万元。 厦门美岁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将按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十三)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房产”)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5日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01号开发大厦十一楼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建设工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等。 股东情况: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上海迈科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江苏鑫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丹阳房产资产总额14953.34万元,负债总额5211.96万元,净资产9741.3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64.88万元,净利润-258.62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68164.65万元,负债总额58843.78万元,净资产9320.8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14.25万元,净利润-420.51万元。 上海迈科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鑫彤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两股东将按所持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将与上述被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财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保障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能直接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公司做强做大,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在不低于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基础上结算,定价公允。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同时,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控股90%以下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62046.93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7.02%。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目前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4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提供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下列各控股子公司201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下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46号地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东风本田品牌汽车销售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746.77万元,负债总额3632.53万元,净资产2114.24万元,营业收入30032.47万元,利润总额1227.07万元,净利润909.64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7173.38万元,负债总额5042.33万元,净资产2131.05万元,营业收入22654.31万元,利润总额1114.33万元,净利润835.49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2、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第六层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4959.81万元,负债总额25841.63万元,净资产9118.18万元,营业收入112916.77万元,利润总额1116.05万元,净利润865.40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57041.32万元,负债总额46736.45万元,净资产10304.87万元,营业收入194200.30万元,利润总额2521.89万元,净利润1965.54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3、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周昆山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景观照明、家具照明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241.60万元,负债总额8840.91万元,净资产22400.69万元,营业收入18050.57万元,利润总额2630.15万元,净利润2220.60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38572.59万元,负债总额13533.51万元,净资产25039.08万元,营业收入19050.57万元,利润总额3103.99万元,净利润2638.39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 4、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丰田品牌汽车销售,小型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321.67万元,负债总额3458.98万元,净资产2862.69万元,营业收入35689.43万元,利润总额1443.22万元,净利润1118.63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7848.34万元,负债总额5080.74万元,净资产2767.60万元,营业收入27206.25万元,利润总额1196.07万元,净利润911.68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 5、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6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福特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小型车维修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217.93万元,负债总额3480.78万元,净资产1737.15万元,营业收入21960.75万元,利润总额823.15万元,净利润636.31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5923.95万元,负债总额4294.22万元,净资产1629.73万元,营业收入18638.89万元,利润总额620.75万元,净利润465.26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 6、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547.59万元,负债总额10360.36万元,净资产3187.23万元,营业收入45997.41万元,利润总额430.43万元,净利润321.57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6603.87万元,负债总额11997.00万元,净资产4606.87万元,营业收入56842.14万元,利润总额1835.37万元,净利润1419.64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林庆山持有3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7、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0日 注册地:三明市梅列区东安新村77幢203室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73.37万元,负债总额11.28万元,净资产962.0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0.54万元,净利润-37.91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4995.09万元,负债总额3183.52万元,净资产1811.57万元,营业收入42.28万元,利润总额-155.43万元,净利润-150.53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8、南平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2日 注册地:建瓯市中国笋竹城C区5-3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94.88万元,负债总额0.03万元,净资产994.8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86万元,净利润-5.15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3233.25万元,负债总额1379.43万元,净资产1853.8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0.48万元,净利润-141.03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9、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注册地: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洪塘村敬老院店面 法定代表人:周世伟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福特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二手车经纪、销售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17.37万元,负债总额33.91万元,净资产783.4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1.71万元,净利润-16.54万元。截止2011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2187.94万元,负债总额1506.73万元,净资产681.21万元,营业收入4236.59万元,利润总额-116.38万元,净利润-116.3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公司将在签署担保协议时另行公告被担保人详细情况及反担保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提供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少数股东应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或签署必要的反担保协议,若未提供反担保,则需将少数股东所持股权质押给公司。 公司资金部将对控股子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反担保协议的签署、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6600万元,合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4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1年1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12月29日(周四)上午9: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2月23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南平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追加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2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3.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4.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6.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7.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8.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9.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1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平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1.201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2.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3.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4.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5.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6.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7.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8.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南平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9.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0.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1.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2.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信达(厦门)石油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3.2012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4.201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1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第1项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11年12月26日下午5: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