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4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12月13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90,42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兴建50万立方化工仓储物流项目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主要原料价格可控,实现公司发展转型,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9亿元在大丰港规划区域内投资兴建50万立方的化工仓储物流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5)。 表决结果:同意90,4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条有关条款作了相应修改;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对原第一百七十条做了相应修改。具体见2011年12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0,4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详细情况刊登于2011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49)。 表决结果:同意90,4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关于变更农药基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农药基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入到上海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详细情况刊登于2011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1-051)。 表决结果:同意90,4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关于调整辛酰溴苯腈原药项目的议案》 同意调整辛酰溴苯腈原药项目,将项目建设结余资金投入到上海GLP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详细情况刊登于2011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1-052)。 表决结果:同意90,422,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胡刚、毛国权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6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1 年12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辉丰美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投资500万美元,在美国洛杉矶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辉丰美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辉丰美国",暂名)。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权益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自购外汇方式出资,全资设立辉丰美国,总投资额为500万美元,主要用于登记及市场拓展等。公司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及制剂的销售,服务,最终以登记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项目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项目拟开拓的市场为海外市场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设立辉丰美国,有助于开拓美国及拉美地区市场,提升海外市场份额,从而使得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拓展美洲市场,增加在美洲地区农化产品登记、销售,提升美洲市场在海外市场的份额比。美洲地区主要农作物为玉米、大豆、小麦等,公司产品在上述农作物应用方面有一定优势。由于农药销售实行的是登记许可制度,在取得相关登记许可后,辉丰美国的销售空间较大。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直接拓展海外市场的全新尝试,敬请投资者关注存在以下不确定性及风险: ①由于美洲市场是国际农药的重要市场,且相对成熟;在美洲市场销售的前提是取得当地农药登记,产品登记周期一般为2年左右,因此辉丰美国的投资收益期相对国内而言较长; ②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变动将对辉丰美国的投资收益产生汇兑风险; ③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得到江苏省商务厅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对于获批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5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2日以现场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成立辉丰美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美国洛杉矶市投资 5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辉丰美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名,简称"辉丰美国"),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的销售,服务。详细情况刊登于2011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6),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3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