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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银行新资本监管标准推迟执行 2011-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闻 涛
备受关注的新资本监管标准再度生变。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原定于明年年初开始实施的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将会推迟,而推迟执行的主要原因是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需要商业银行提高放贷能力。 银监会今年8月份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办法》,参考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办法》实施后,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虽然在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实施之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多数都完成了新一轮融资,目前的资本充足水平可以满足要求,但随着贷款数量增加,要想满足严格的监管要求,仍面临着比较大的融资压力。有券商研究员分析称,推迟新规的出台,显示出监管者对监管政策过紧的微调态度。这也反映了逆周期监管的原则,在经济周期下行阶段,监管政策应该适度放松。(闻涛)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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