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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1- 05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的补充公告 2011-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吸收合并的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相关公司基本情况 (1)子公司类型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的控股子公司 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基本财务数据 截止2011年11月30日,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843,388.18元,负债总额为83,511,689.08元,净资产为40,331,699.10元。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5,693,664.33元,负债总额为13,400,150.61元,净资产为2,293,513.7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吸收合并事项 现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按照每份出资的净资产折合增加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万亮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比例对应增资,即保持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亮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75%、25%的股权。吸收合并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存续,东莞市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注销。 因子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净资产金额尚未确定,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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