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8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董事4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周才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完成非公开发行8,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1年12月6日完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771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由744,727,460股增至837,937,460股。故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一:第六条 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4,727,460.00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7,937,460.00元。” 修改二:第十九条 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44,727,460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744,727,46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837,937,460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834,937,460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公司章程》(2011年12月修订稿)于2011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1-082号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8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监事3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监事2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余粮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8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会议时间:2011年12月30日9:00(星期五)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1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关联互保的议案》; 3、《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1年9月30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编号:2011-056)。 第2项议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编号:2011-069)。 第3项议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1年12月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编号:2011-075)。 第4项议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5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编号:2011-080)。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1年12月29日,每日9: 30-11: 30、13: 00-16: 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5楼。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晓梅、王靓 联系电话:0571-87113776、87113798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5楼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