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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变更股东大会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安平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持有和代表股份数量1,061,205,059股,占公司总股本1,590,509,203股的 66.7211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8人,持有和代表股份数量44,094,845股,占公司总股本1,590,509,203股的2.7724%。 3、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文、崔浩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议案的表决情况是将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汇总计算得出。 (二)、具体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05,299,904股,其中同意1,104,93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反对 362,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文、崔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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