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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1-049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13日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12月1日以直接传送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津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计划,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计划发行规模: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397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129,039.58 万元。本次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10年末净资产的38.75%,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关于“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规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5)发行期限:单期期限不超过365天。 (6)发行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发行。 (7)发行利率:通过交易商协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的定价联席会议制度,由主流机构投票的方式确定未来两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底线,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8)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9)发行融资券的授权:为提高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批次结构、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等事项;②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及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③如国家对发行短期融资券出台新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长根据新规定对发行短期融资券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有效期内实施。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30日10:00在公司105会议室举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0)。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1-050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公司105会议室(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23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证券部 邮编:300308 联系人:任伟、孟宪坤 联系电话:022-24895297 联系传真:022-2489527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12月30日召开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说明: 1、请在“表决情况”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对该表决事项按弃权处理。在“同意表决权的股数”栏目相对应的填写表决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1-05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13日10:0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子玲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计划,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计划发行规模: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0397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129,039.58 万元。本次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10年末净资产的38.75%,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关于“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规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5)发行期限:单期期限不超过365天。 (6)发行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发行。 (7)发行利率:通过交易商协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的定价联席会议制度,由主流机构投票的方式确定未来两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底线,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8)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9)发行融资券的授权:为提高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批次结构、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等事项;②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及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③如国家对发行短期融资券出台新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长根据新规定对发行短期融资券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有效期内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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