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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1-05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5日9:00

2. 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许振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42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4,000,000股的14.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

同意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展期至2012年5月16日止,借款月利率3.98%。。

表决结果:同意16,0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包括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八条2个表决项,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31,4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杨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1-05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阅读2011年12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2011-056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华锐铸钢 公告编号:2011-05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正在实施。根据实际业务,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为了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变更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两项会计估计。

2、变更内容: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如下:

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的“非关联方销售货款”和“其他”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账龄变更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10
二至三年2020
三至四年5050
四年以上100100

(2)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40年。

3、变更时间:2011年10月1日

4、审批程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1年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资产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变更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符合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年限及生产经营实质情况,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取未来适用法。预计将增加公司2011年利润总额约976万元。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1-05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1-05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过户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吸收合并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方案>的批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集团”)对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重公司”)实施了吸收合并,并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的批复。

201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大重公司持有的12,32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给重工·起重集团的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重工·起重集团持有公司12,32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5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大重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2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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