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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1-37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京平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4名公司股东(代理人)参加了会议,持有公司477,385,89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69%。公司董事郭京平、邓新华、王珍、陈铁生,监事吴磊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以同意票132,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 编号:临2011-38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接公司第二大股东--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通知,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000,000股质押给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2011年12月16日,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0.877%;目前,东莞市长安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65,000,000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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