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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1-06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12月1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Everbright Ashmore Investment Purple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光大安石基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中天")共同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荣盛中天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450,000,000元,同时企业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一)交易对方情况 Everbright Ashmore Investment Purple (Hong Kong) Limited("光大安石基金")是一家按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正式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35/F Bank of China Tower, 1 Garden Road Central, HK。 公司与光大安石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增资具体情况 公司与光大安石基金共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光大安石基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4,000,000元,占增资后荣盛中天注册资本的26.48%,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66,000,000元,占增资后荣盛中天注册资本的73.52%。公司将与光大安石基金共同开发荣盛中天所属沈阳浑南紫缇东郡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荣盛中天的总资产55739.93万元,净资产53952.3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即可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合作开发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城项目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荣盛")与本溪开发区管委会下属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药都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各占50%股份,负责本溪健康城项目开发工作,土地上市交易后的土地溢价由本溪荣盛与药都投资按占股比例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合作开发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城项目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1-06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作开发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城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本溪开发区管委会"或"甲方")签署了《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荣盛")及本溪开发区管委会下属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药都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各占50%股份,负责本溪健康城项目开发工作,土地上市交易后的土地溢价由本溪荣盛与药都投资按占股比例分配。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一)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法定代表人林艾民,地址:辽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机构代码:00113092-3。 (二)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军,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本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土地整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溪荣盛与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经公司仔细核查,本溪开发区管委会下属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资金和信誉状况良好,可为本次合作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城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荣盛")与本溪开发区管委会下属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药都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各占50%股份,负责本溪健康城项目开发工作,土地上市交易后的土地溢价由本溪荣盛与药都投资按占股比例分配。 目前,公司已与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本协议须经董事会审议方可生效。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本溪市沈溪新城国际健康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健康城")。 (二)项目内容:健康城项目范围内新征收土地、旧城改造土地实施成片整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完成地上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区域及范围:项目位于沈溪新城,总占地面积约6750亩,经土地整理后,其中张其寨乡大翻身村区域可建设用地约3000亩,沈溪新城紧邻未来市政府核心区北侧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可建设用地约1500亩,共计整理后可开发建设净用地不低于300万平方米(4500亩),最终面积及四至范围以经甲方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块红线图为准。 (四)项目投资规模:健康城项目总投资12亿元,分三期投资,滚动开发,每期投资约4亿元,根据项目进度投入,一期整理紧邻未来市政府核心区北侧1500亩,二、三期整理张其寨乡大翻身村3000亩。 (五)利润分配情况:甲、乙双方同意健康城项目由乙方下属本溪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甲方下属辽宁药都投资(集团)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各占50%股份,负责健康城项目开发,项目上市交易后的土地溢价按占股比例分配。 (六)甲、乙双方同意每年整理的土地在上市交易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投资健康城项目资金及利息,并对投资收益进行分配。 (七)乙方负责健康城项目的全部投融资,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投入资金,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并接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约束。 (八)健康城项目4500亩开发整理成本暂定为贰拾伍万元/亩(25万元/亩),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开发成本包括征地、土地变性相关费用、财务费用(利率按12%计算),项目红线内市政管网、道路、绿化建设,项目地块内山林综合整治等。 (九)乙方在签订协议后支付贰仟万元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立即开始注册合资公司,并开始土地征地、拆迁,整理等工作。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项目开发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收入渠道,同时合作开发有利于分散风险。 五、风险提示 鉴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上市后土地的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敬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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