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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1-45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一一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一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商务中心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张建民董事、陈勇董事、邓维杰董事、赵立金独立董事、谢汝煊独立董事、孙昌兴独立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在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国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的2011-46号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8人赞成,0人反对,0人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公告编号:2011-46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11年12月22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11年12月7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现公告取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国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以及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一、取消部分议案的原因

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下午收到深圳市南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湖置业”)发来的《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商函》,函件告知因信贷控制及政策变化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要求解除商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经综合考虑对方的支付情况和已签署的商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和实施条件,我司拟同意解除合同(详见我司2011年12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1-44号公告)。

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在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国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审议该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议案和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1年12月22日上午10点30分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1年12月7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根据我司《公司章程》,上述为普通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截止2011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9日、20 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6楼。

4、出席会议行使表决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0755-23994036;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6楼。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序号议题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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