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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1-002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1605)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352.42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473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和“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实施,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已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连同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于2011年12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2020729920111858,截止2011年12月8日,专户余额为390,359,352.42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7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2月2日,期限12个月(存单金额5000万元叁张);期限3个月(存单金额12000万元壹张)。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齐鲁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已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7818100158668,截止2011年12月 8 日,专户余额为50,000,000元(含拟转为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拟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 12 月 9 日,期限3个月(存单金额1500万元);期限6个月(存单金额1000万元);期限12个月(存单金额2000万元)。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齐鲁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71905940310803,截止2011年12月 7 日,专户余额为75,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嘉兴赞宇MES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嘉兴赞宇可将专户内的资金5000万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其中可开立期限 3个月存单壹张,金额1000万元;期限6个月存单壹张,金额1000万元;期限12个月存单叁张,金额各1000万元。嘉兴赞宇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齐鲁证券。嘉兴赞宇存单不得质押。 4、嘉兴赞宇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5140154700002478,截止2011年12月 7 日,专户余额为1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嘉兴赞宇7.6万吨AES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嘉兴赞宇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2 月9 日,期限6个月(存单金额2000万元贰张500万贰张);期限12个月(存单金额2000万元贰张500万贰张)。嘉兴赞宇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齐鲁证券。嘉兴赞宇存单不得质押。 5、嘉兴赞宇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333010182600132165,截止2011年12月 7 日,专户余额为5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嘉兴赞宇7.6万吨AES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嘉兴赞宇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5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12 月 9 日,期限 3个月(存单金额1000万元壹张、存单金额500万元壹张);期限6个月(存单金额1000万元)。嘉兴赞宇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齐鲁证券。嘉兴赞宇存单不得质押。 二、协议的相关条款 1、公司、嘉兴赞宇、上述各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齐鲁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齐鲁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及嘉兴赞宇和上述各银行应当配合齐鲁证券的调查与查询。齐鲁证券每季度对公司及嘉兴赞宇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齐鲁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曾丽萍、高启洪可以随时到上述各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上述各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上述各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齐鲁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上述各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上述各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齐鲁证券。上述各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及嘉兴赞宇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上述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齐鲁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齐鲁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齐鲁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上述各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向公司、嘉兴赞宇、上述各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7、上述各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齐鲁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齐鲁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齐鲁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齐鲁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3年12月31日)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1-00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树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和“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实施,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2500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的内容,公司将募集资金225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嘉兴赞宇并实施以上项目建设。该等增资完成后,嘉兴赞宇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28500万元。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7,500万元)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3,500万元)。公司为了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状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5211号,截至2011年12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402.5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5,402.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1-004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1605)核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352.42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473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和“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实施,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2500万元。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的内容,公司将募集资金225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嘉兴赞宇并实施以上项目建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增资的议案》,该等增资完成后,嘉兴赞宇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28500万元。由嘉兴赞宇实施募投项目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系执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介绍 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是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的必要条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未来效益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是可行也是必要的。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四、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尽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1-005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352.42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5211号,截至2011年12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402.56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02.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先期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402.56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先期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402.56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齐鲁证券经核查后认为,赞宇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赞宇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赞宇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1-006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慧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3万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7,500万元)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3,500万元)。公司为了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状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5211号,截至2011年12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5,402.5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5,402.5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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