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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6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公告 2011-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近日收到丰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丰府字【2011】76号)、江西省商务厅下发的文件《关于准予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复函》(贛商建函【2011】275号),江西格林美获得报废企业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被准予在宜春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此次资格的认定表明政府对公司拓展经营领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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