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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长江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九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基金代码:450001)、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基金代码:450002)、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代码:450003)、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基金代码:450004)、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基金代码:450005)、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450006)、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基金代码:450007)、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450008)和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中小盘股票” ,基金代码:450009)、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策略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450010)的基金销售业务。长江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自201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在长江证券以下60个城市90个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泰州、无锡、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南昌、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郑州、新乡、武汉、襄樊、谷城、鄂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宜都、恩施、十堰、丹江口、随州、荆门、钟祥、京山、仙桃、天门、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咨询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投资者范围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2日常转换业务 2.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为: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净额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费用 = 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费补差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转出净额 × 申购补差费率/(1 +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 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份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 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3) 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2.2 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和申购费率 自201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委托长江证券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国富中小盘股票基金和国富策略回报混合基金,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限前端收费模式),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若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低于0.6%的,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以上定投业务优惠推广活动结束后,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方式与普通申购相同。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长江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每只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但如长江证券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100元的,则按照长江证券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长江证券的相关规定。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及手机证券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及手机证券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国富中国收益混合、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国富中小盘股票基金和国富策略回报混合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业务咨询信息 1)如果长江证券对本公告披露的基金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长江证券最新的规定为准。 2)联系方式 ①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网址:www.ftsfund.com 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网址:www.95579.com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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