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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TitlePh

碳减排应倚重市场机制

2011-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郝晓彤

  从北京PM2.5指标的高企到上海持续的雾霾天气,从澳洲开征碳税到德班世界气候大会的举办,随着全球二氧化碳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近期有关碳排放及碳减排的话题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普遍关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减少碳排放不仅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质量,而且也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意义尤其重大。而作为占全球总量20%以上的碳排放大国,中国所面临的碳减排形势是非常严峻的。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我国对世界承诺的到202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目标的实现,是我们目前必须加以思考并尽快付诸行动的紧要大事。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到2015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0年下降17%。政府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任务确实很艰巨,难点就在于我们目前仍缺乏一整套针对碳减排的完善有效的推动运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碳减排领域确实下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上讲成效并不十分显著,笔者认为其中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以往我国的碳减排工作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力量、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实施,市场在其中发挥作用的余地很小,而国外成功的经验表明,市场机制应当在促进碳减排进程中担当主导力量的角色。

  行政手段在推动碳减排时具有直接、易于监督、见效快等优势,但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其局限性也日益显现。在我国目前的碳减排体系中,大体上有4个参与主体,分别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居民和企业。其中企业是碳排放的主要制造者,也是碳排放外部性的最大受益者,碳减排的惰性和阻力基本上来自于企业,因此企业的参与程度是决定碳减排效率的关键因素。而企业是按照市场成本收益规律来决定其是否有主动性采取减排行动以及行动的力度的,任何外部力量的介入只能起到暂时的激励作用。如果不管企业是否具有内在的动力而单纯依靠政府行政指令强制推行有关措施,企业在碳减排时只能是处在一种被动敷衍的状态。加之地方政府在碳减排过程中态度暧昧,其要在地方财政收入、官员政绩、环境改善等因素之间选择本位利益最大化点,与中央和企业进行博弈以取得平衡。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意愿很难转化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自觉行动,所以出现碳减排政策执行力度不稳定,成效时好时坏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使我国碳减排事业得以健康稳定发展,当前最为紧要的首先是必须改革现有思路,将主要凭借行政手段的治理模式向主要依靠市场手段模式转变,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同时紧密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逐步建立并完善控制碳排放的市场经济机制。该机制的主要内容为:政府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对全国碳减排发展进程实施统筹规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明确企业在其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体系将碳排放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和收益考量范畴当中,实现碳排放合理定价及公平交易。

  当然,上述市场机制的建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碳减排发展现状,笔者以为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可以尝试从三个方面入手开展碳减排市场机制建设工程:

  一是抓住德班会议达成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确立的机遇,充分利用中国碳排放总量巨大的特征,及早建立区域乃至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力争掌握全球碳交易定价权;

  二是进一步完善涉及碳排放的财政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择机设立碳排放税,提高相关企业的碳排放成本,同时以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方式逐步增加对企业碳减排的财政投入;

  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加大金融对碳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在通过运用常规手段继续为碳减排相关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还应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推动碳排放期货、期权等创新金融形式的有序发展。

  (作者系上海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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