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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1-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现将原文"三安集团于今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117,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7%。",更正为"三安集团于今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117,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 公司就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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