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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66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2011-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11-053),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所披露的两项公告中出现以下几处错误,现更正如下: 1、在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第14页/第二节/一/(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的表格第一行第三列"持股数量(万股)"更正为:"持股数量(股)" 2、在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第14页/第二节/一/(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的表格第一行第三列"持股数量(万股)"更正为:"持股数量(股)" 3、在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第三节/一/(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的表格第一行第三列"持股数量(万股)"更正为:"持股数量(股)" 4、在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第三节/一/(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中的表格第一行第三列"持股数量(万股)"更正为:"持股数量(股)"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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