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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3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有关该所部分人员交换及更名的函,为响应国务院的号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管理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部分人员的交换,公司原聘任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在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并负责公司审计的合伙人和专业人士,已交换加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将201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募增发A股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公募增发A股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的议案》(详见2011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15))。 2011年9月21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增发股票的核准文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公募增发A股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的方案由原“若公司2011年内完成本次公募增发,则自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的累积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若公司2011年后完成本次公募增发,则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所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由老股东享有”调整为“公司完成本次公募增发前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等事宜,方案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募增发A股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2年1月4日(星期三)9:00—16:00 联系人:宁红涛 谭国标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电话:(020)87037616 传真:(020)87072220、87071479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1年12月30日刊登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网络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143”;投票简称:“金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申报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元代表议案一至议案二总投票,1.00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上述议案均为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二),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发科技”股票的股东,如对议案一至议案二全部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七、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表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3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在本公司120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立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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