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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60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湖当代学生公寓资产以人民币213,672,068.50元出售给中南民族大学。

  公司已明确"集中发展医药产业,做细分市场的领导者"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使公司进一步剥离非医药产业,坚持专业发展的战略;同时,出售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61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湖公寓",公司持有其98.46%的股权)将持有的南湖当代学生公寓资产转让给中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中南民大")。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格为213,672,068.50元。

  ●以上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6日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同意湖北南湖当代学生公寓物业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南湖公寓将其持有的南湖当代学生公寓资产以人民币213,672,068.50元出售给中南民大。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中南民大基本情况

  名称:中南民族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708号

  类别:公立大学

  主管部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创办时间:1951年

  2、中南民大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1446亩,校舍面积73万余平米,馆藏图书280余万册;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4000余人,招生范围扩大到了31个省(市、自治区);现有教职工1923人,其中专任教师1240人。

  学校以"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为办学宗旨,开设了10大学科门类的65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博士点,98个硕士点,是湖北省重点高校之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南湖公寓于2000年6月在国务院要求加快高等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背景下设立,负责实施南湖当代学生公寓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该项目于2002年投入使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项目总投入达1.94亿元,南湖公寓总资产1.99亿元,净资产1.47亿元,向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037.85万元。

  2、本次交易标的为南湖公寓持有的南湖当代学生公寓资产,位于洪山区民院路168号,建筑面积为127,124.54平方米。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1]第2-0168号),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为148,782,914.53元。经双方协商,本次资产转让价格初步确认为人民币213,672,068.50元。

  3、本次交易标的权益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款项支付方式:南湖公寓每交付一栋楼,中南民大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该栋楼房款(建筑面积×单价)的99%;剩余1%的相应价款中南民大扣为维修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在楼房交付后六个月内支付给南湖公寓。

  2、如中南民大未按期付款,逾期在90日以内的,则自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之日止,中南民大按日向南湖公寓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中南民大逾期付款超过90日,则南湖公寓有权解除合同;如南湖公寓解除合同,中南民大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南湖公寓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均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中南民大逾期付款第90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中南民大按日向南湖公寓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明确"集中发展医药产业,做细分市场的领导者"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使公司进一步剥离非医药产业,坚持专业发展的战略;同时,出售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截至公告日,南湖公寓向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037.85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实现约2,800万元的收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南湖公寓股东会决议;

  3、资产转让合同。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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