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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20日 2011-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8月4日生效。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1002,简称“本基金”)分别于2004年4月28日,2005年10月13日,2006年5月11日, 2006年8月23日,2007年3月27日,2008年10月9日、2009年11月10日和2010年12月13日实施了八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红利共计5.80元,本次为本基金第九次分红。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1年12月22日(不含22日)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7)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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