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1-085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披露《关于“国投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公司可转债转股起止日为2011年7月26日至2017年1月25日,截止2011年11月16日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的股本变动日,公司可转债共实现转股1,649股;另,公司增发新股350,000,000股;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增发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为2,345,102,751股。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增发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1.3条中增加“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1]1679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0股,于2011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章程》第1.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5,101,102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5,102,751元。”

3、公司《章程》第3.1.6条“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1,995,101,102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2,345,102,751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便于公司宣传及广大投资者辨识,拟将公司名称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股票简称不变。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1.4条,原表述为:

“公司注册名称: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DIC Huajing Power Holdings CO., 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DIC Power Holdings CO., LTD”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注册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对公司《章程》作必要修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必要时根据企业注册登记主管部门意见对上述名称作适当修改。

三、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的所有权及账务处理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核定,国投集团2009-2011年获批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共计27465万元,其中涉及本公司控股投资项目9503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1〕92)以及节能减排资金有关文件的规定,该资金只能以新增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资本的方式逐级注入至项目公司。为此,公司建议将节能减排资金先作为资本公积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独享;未来增资时,在证监会出台相关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将上述资本公积独享转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投入的资本金。

对于今后公司获得的类似资本金性质的财政专项资金,在相关政策规定没有进一步明确的前提下,按上述办法处理。

四、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至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12年至2014年将发生存贷款和委托贷款、煤炭采购、销售和运输、业务咨询等日常关联交易。2012年至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每年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13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预计每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采购及运输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1亿元。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销售及运输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亿元。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年咨询服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0.15亿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采购、销售、运输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咨询服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宜。

五、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7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180,5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14,690,2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1-0119号《验资报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二滩水电拟以我方募集资金增资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官地、桐子林水电站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增发A股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预先投入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增发A股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预先投入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2年1月5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2012年至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1-086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至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开以增发A股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预先投入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0-087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滩水电”)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官地、桐子林水电站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7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0,500,000元。2011年11月11日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117,000,000元,已存入公司开设在中信银行阜成门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7112010182600040559) 1,800,000,000元及招商银行万寿路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10902090910802)317,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新股托管费等发行费用共计2,309,8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4,690,2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1-0119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1)拟投入国投电力有限公司(简称“电力公司”),并由电力公司专项用于向二滩水电进行股东同比例增资,用于官地、桐子林水电站项目建设;(2)对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白银风电二期项目建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二滩水电发展的实际情况,二滩水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1年11月30日,二滩水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公开增发募投项目官地水电站和桐子林水电站的投资支出为265,277.50万元(不含银行借款),其中投入官地水电站项目219,920.93万元,投入桐子林水电站项目45,356.57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1]第1-207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计划

本次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要求通过电力公司向二滩水电进行增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二滩水电拟以我方募集资金增资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官地、桐子林水电站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以增发A股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预先投入的投资支出2,114,690,200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专门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114,690,200元,遵循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合规、真实且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该等事项。该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专审字[2011]第1-207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0-088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至2014年将发生存贷款和委托贷款、煤炭采购、销售和运输、业务咨询等日常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一、日常管理交易概述

1、存贷款和委托贷款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至2014年将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并通过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及资金结算等业务,通过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每年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135亿元,各关联方将根据其资金平衡的实际情况向本公司提供借款或委托贷款。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及资金结算等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额度按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每日余额合计不超过三十亿元。

2、煤炭采购及运输

2012年至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煤炭采购及运输的关联交易。

预计每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采购及运输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年度实际情况调整与上述各方具体煤炭采购与运输的数量与金额。

3、煤炭销售及运输

2012年至201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属公司发生煤炭销售与运输的关联交易。

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销售及运输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亿元。

4、企业咨询服务

2012年至201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发生咨询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年咨询服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0.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年度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数量与金额。

二、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61.6%的股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1994年8月经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批复》(国函(1994)84号)批准,1995年4月14日正式成立的国有投资控股企业。主要从事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47051.1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会生。

2、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95.45%。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48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蒙。

3、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及战略投资者等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51%,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3%。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华。

4、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和中国投资协会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55%。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社会经济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项目除外)、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为民。

5、国投远东航运有限公司

国投远东航运有限公司由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东祥船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2.38%。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港口间散货运输及租船、船货代理等业务。注册资本33852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昭沪。

6、国投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

国投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鲤城区燃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经营范围包括:对外贸易;煤炭及其产品,焦炭,石油制品,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信息服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昭沪。

7、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18,证券简称国投新集,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42.36%。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火力发电;公司和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公司和公司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辅助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公司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等。注册资本185038.7万元,法定代表人刘谊。

8、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由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大同市南郊区云峰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其中,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持股95%。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开采、洗选和煤矸石发电等业务。注册资本43872万元,法定代表人范苑。

9、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阳泉市国资委共同投资,其中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持股62%。公司经营煤炭、发电、建材、运输和机械制造等业务。注册资本52503.2万元,法定代表人范苑。

鉴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对公司委托贷款费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和资金结算等业务的收费标准按公司与国投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上煤炭采购及运输合同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上煤炭销售及运输合同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上咨询服务合同价格从国家有关服务定价规定执行,国家未出台相关定价规定的,参考市场定价,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胡刚、李冰、马红艳、郭忠杰、冯苏京等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事前经姜绍俊、汤欣、唐伟等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道。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采购、销售、运输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的企业咨询服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1-089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9: 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5号楼207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2012年至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12月28日。截至于2011年12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登记方法

l、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现场参加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

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 00-11: 30,下午1: 30-5: 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5号楼1201室 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 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七)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表 决 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2012年至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二滩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决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