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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1-03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改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管理人员及审计人员已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为确保公司 201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1)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年度审计机构;(2)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万元(不含差旅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2年1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1-04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分所管理人员及审计人员已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为确保公司 201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1)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年度审计机构;(2)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万元(不含差旅费)。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先生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国内设立有20余家分支机构,目前有4000余名员工及1000余名注册会计师,服务的范围包括审计、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估值、内部审计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及H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1-04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5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改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改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2年1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先生、胡小姐

3、电 话:020—22082969、22082956

4、传 真:020—22082922

5、邮 编:510610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月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改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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