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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026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为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综合授信肆仟捌佰万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之连带保证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之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027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光缆公司")于2010年12月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并由我公司担保的4800万元综合授信即将到期,经本公司2011年1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鑫茂光缆公司在该行重新申请的人民币综合授信4800万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之连带保证担保,期限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4月5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鑫茂光缆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之连带保证担保。后经与银行协商并经公司2010年12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笔授信额度增加至4800万元。

  截止目前,上述4800万元授信中,鑫茂光缆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申请的2500万元贷款已于2011年4月29日归还;2010年12月28日申请的1800万元贷款将于2011年12月28日到期并归还;另500万元承兑目前余额为0。该笔授信贷款不存在逾期等情况。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及贷款使用情况公司在2010年度报告之"公司担保情况"中进行了披露说明,但由于对担保相关规则理解偏差,未将其进行专项披露,特此致歉。

  鉴于上述授信及担保将于2011年12月28日到期,经本公司2011年1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为鑫茂光缆公司在该行重新申请的人民币综合授信4800万元提供全额不可撤销之连带保证担保,期限十二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3日

  注册地点: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8号

  法定代表人:胡辉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80%。

  2、鑫茂光缆公司2010年末资产总额23941.04万元、净资产9606.54万元、负债总额14334.5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18772.10万元、利润总额36.94万元、净利润36.9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4800万元

  2、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期限12个月

  4、反担保:鑫茂光缆公司以其相应价值的自有设备提供反担保,主要设备包括成缆机、并带机、着色机、护套生产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配套设备等,账面价值4800.6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鑫茂光缆公司为本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主营光缆生产及销售等。该公司自2010年4月授信贷款至今,执行情况良好,运营正常。目前该笔授信即将到期,根据该公司经营需要,经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协商,向其重新申请4800万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采购原材料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需要。经本公司测算,授信贷款年度内鑫茂光缆公司现金流规模可以安全覆盖贷款还本付息支出,不存在担保风险,因此同意为该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鑫茂光缆公司是本公司主要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其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授信。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担保风险。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鑫茂光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80%、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持股20%。鑫茂光缆公司成立以来在技术、市场等方面得到了长飞公司的大力支持,其光缆产品一直纳入长飞公司销售体系,且运行正常,现金流稳定,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期授信,因此鑫茂光缆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拟不再由长飞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4、反担保情况:

  鑫茂光缆公司以相应价值的自有生产设备(成缆机、并带机、着色机、护套生产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配套设备等)向本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已累计担保总额为168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4800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累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32%。截止目前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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