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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1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 6、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冼燃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1,226,1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2.600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0,9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2.542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1,1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76%。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钟国才先生、黄永新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19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5,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7、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8、发行债券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9、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10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1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19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5,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1,19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5,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已由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钟国才先生、黄永新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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