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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公告 2011-12-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和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1日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信诚300”,基金代码“165515”,深交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8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将及时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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