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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1-046TitlePh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1日上午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长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四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7,71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7,710,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以特别决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7,710,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变更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7,710,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丽珠、薛志宏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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