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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编号:临2011-56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1日下午2:45。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15:00至2011年12月21日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凯迪克大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为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7,374,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4505%。其中: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759,238,4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5269%;通过网路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股18,136,3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2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和欧朝霞律师现场见证本次大会。 四、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的议案》 同意:775,371,274股,反对:2,003,569股,弃权:0股,同意股代表股份数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42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和欧朝霞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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