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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1-1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1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为75万元;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1-1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原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11年审计业务。由于该所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IPO审计业务繁重,人员安排紧张。为保障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 经过认真核查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提名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由原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强强联合而成,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并连续三年位居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百家排行国内所榜首。中瑞岳华拥有员工3000余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100余名,中瑞岳华在国内设立了22家分所,中瑞岳华累计客户近2000家,其中国资委所属中央企业40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数量120余家。 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为7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做出改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3、经核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临2011-1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1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 9 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9 日(星期一)上午11:00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月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办公楼北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负责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为75万元。 3、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二,李怀东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及相关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日 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2、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等文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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