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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1-05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17日以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七名董事,均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用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结余资金,变更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投入到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大道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的武汉技术中心建设中去,可以形成以武汉技术中心基地建设引领公司区域中心发展,带动企业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更好地发挥和体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国战略布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赞成票,7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0%。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1-05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7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均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使用计划,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地点的使用计划。

  赞成票,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0%。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1-05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743.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36.20万元。其中,使用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部分补充流动资金1,900.2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2,136.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0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华普验字[2007]第044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原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总计为2515.00万元,实际在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的公司技术中心建设(见公告2008-003)中使用1443.20万元。 由于实施地点面积受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完成。 为适应公司全国性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现计划将该项目剩余资金1105.80万元投入到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大道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的武汉技术中心建设中去,基地面积为1372平方米。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影响

  随着公司所进行的收购兼并、资源整合、以及技术能力的提升,原先设立在上海市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的技术中心,受基地建设面积以及研发硬件设施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已无法满足当前技术研发需要和企业发展需求。为了进一步适应公司的全国性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到武汉区域中心的技术中心基地建设上去,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一、能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的集成与创新能力是企业不断发展的源动力,武汉技术中心基地建设,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研发能力,并能以武汉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企业的技术集成和创新能力。

  二、能够进一步吸收和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可以充分依托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集聚的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吸收和引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行业专家,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资源基础。

  三、能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全国发展战略布局。形成以武汉技术中心基地建设引领公司区域中心发展,带动企业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更好地发挥和体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国战略布局。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监事会就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使用计划,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使用计划。

  3、保荐人就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延华智能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使用计划,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延华智能实施该事项。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1-05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简述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产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于2011年12月22日下午在上海绿地万豪酒店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将围绕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共同致力于相关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制订,进一步开拓智能建筑及节能等关联产品市场,不断改进和完善关联产品的系统集成并合作进行软件平台的二次开发。由此形成战略共同体,整合资源,合作共赢,积极探索协同发展的创新模式,不断提升产品价值,不断优化服务体系,努力将业务迅速推广和覆盖到全国市场。

  甲、乙双方将整合双方社会资源,主动并及时互通商业信息和项目信息,实现"平等互惠、友好合作"的双赢局面。

  2、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时间自2011年12月22日起到2013年12月22日为协议执行有效期。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在智能建筑及节能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制订和进一步开拓智能建筑及节能领域关联产品市场有着积极意义。

  四、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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