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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债市投资者实行适当性管理

2011-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黄婷

  证券时报记者 黄婷

  为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债券交易,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该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债券投资者分类管理、分类交易的制度。根据《暂行办法》,上交所债券市场将按照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专业投资者参与债券交易的范围较广泛,尤其是可以参与高风险等级的债券交易品种,而普通投资者仅能参与风险较低的品种,即国债、地方政府债、具有较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和企业债现券,以及质押式回购的融券交易。相对而言,信用等级较低的公司债和企业债、定向发行债券以及质押式回购中的融资交易需要投资者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由专业投资者参与上述品种,能体现出保护普通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宗旨。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实施主要依托会员公司。上交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业务指引,各会员公司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客户参加知识测试,对客户的资质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的类别,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控制。

  会员公司应将核准通过的专业投资者账户及时报备至上交所,上交所将根据会员公司报备的专业投资者账户进行实时监控、核查。如果普通投资者参与了高风险债券产品的交易,上交所将要求会员公司及时处理,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办法》指出,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投资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上交所债券市场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上交所债券挂牌数量已经达到630只,债券年交易量也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债券交易风险低于股票,但由于债券交易专业性较强,受国内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也较明显,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达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经上交所仔细研究,慎重考虑,认为债券市场确有必要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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