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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4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梁东甲、朱小平、王东兴、方燕、林忠、王艳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国义、沈文萍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2011年10月26日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由原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12.8元调整为“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按照二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1年10月27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每股24.44元)的55%确定为每股13.44元。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按照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浙江永强股票均价的55%确定。实际授予前,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第九章规定的调整程序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其他详细修订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全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同时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国义、沈文萍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18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2日。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林忠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林忠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募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司证券代码:002489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文萍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公司邮政编码:317004 公司联系电话:0576-85956868 公司传真:0576-85956299 公司电子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二)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 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1年12月23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1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林忠,中国国籍,生于1969年11月,博士学历。曾任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厦门友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马威法律国际总部(巴黎) 经理、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6年4月起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征集人从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人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2012年1月12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2012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收件人:证券投资部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邮编:317004 联系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林忠 2011年12月2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或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忠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2年1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4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帮仁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2011年10月26日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1-04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18日下午14:50-15:2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2年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二届九次、二届十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沈文萍、李国义应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2年1月17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2年1月17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89; 证券简称:永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8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征集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项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项下的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项下的议案1.2,以此类推。 3)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3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对一至三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再对一至三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下午15:00至2012年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独立董式就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详见《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文萍、王洪阳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89),现登记参加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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