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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1-043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2011-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部分资料有错,经复核,现对该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的内容: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情况 3、过渡期损益 依照交易双方约定,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如果实现收益,则收益部分由交易对方享有20%,上风高科享有80%;如果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上风高科承担。 二、更正后的内容: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情况 3、过渡期损益 依照交易双方约定,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如果实现收益,则收益部分由交易对方享有80%,上风高科享有20%;如果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 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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