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6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2011-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2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7,159,09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7,499,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以下简称“深发展银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涉及到闲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在深发展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下同),账号为11003406553504,截止2011年11月30日,专户余额为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已在宁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下同),账号为73010122000588786,截止2011年11月30日,专户余额为1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及不违背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单,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