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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内幕交易 监管部门“从我做起”

2011-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肖 渔

  证券时报记者 肖渔

  监管部门言出必行。自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月初向市场表达出对内幕交易“零容忍”的决心后,相关部门雷厉风行,再推新举措,拟从内部找缺口,率先在整个系统内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不给内幕交易留下一丝空隙。这一举措无疑也是证监会带头讲诚信,积极推进阳光作业和政务公开的明智之举。

  近年来,监管部门打击内幕交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郭树清上任后,首次围绕资本市场的公开演讲即以内幕交易入题,痛斥内幕交易本质就是“偷”,更撂下狠话,证监会将“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表明,监管部门对包括内幕交易在内的证券市场舞弊行为,将祭出利器,切实对资本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顽疾予以严厉打击。

  “多管齐下、综合防控”是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布防内幕交易的主体思路。根据这一原则,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曾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等五部委的《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这份被业界称为“55号文”的文件,就防控内幕交易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其中涵盖今年10月份推出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此次在证监会层面,宣布拟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的配套制度,再配合其他相关部门陆续推出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接触资本市场内幕信息的管理办法,这样的制度安排最终将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内幕信息保密和知情人登记体系。

  实际上,就上市公司重组信息而言,实际报送到证监会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非常少,或者说根本就不应该报到证监会。尽管历史上曾有过对并购重组或再融资的“预沟通”要求,但这一规定很快就被取消。而按照目前上市公司重组“先停牌、再报审”的相关规定,所有内幕信息都是在重组之后才向证监会报送正式文件,所以也就不存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报送证监会的说法。但即便如此,监管部门仍然仔细梳理内幕信息在系统内部的流程管理,力图不给内幕交易留下一丝可趁之机。

  监管部门勇于从自身做起,善于执纪,这也体现出其带头讲诚信、推进阳光作业的决心和信心。此前,为从内部立规矩、正本清源,证监会已迅速查处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的违规行为。按照证监会有关部门的最新表态,下一步还会强化任职回避工作,这将切实解决证券市场官员、高管“一家亲”的弊病。

  向内幕交易开战,被业界喻为新主席烧向市场顽疾的“三把火”之一。近期随着监管部门对券商高管、保荐人、上市公司等各个层面查处的内幕交易大案、要案的披露,随着监管部门自治决心的表达,这把火正越燃越旺。希望这把火能彻底熔断内幕交易的各色链条,烧痛违规者伸出的偷窃之手,烧灼潜在违规者的罪恶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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