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11-061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2011-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2010)佛中法民二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原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起诉被告西安科龙制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重审一审判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需就相关诉讼进展发布临时公告。但由于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27日为香港公众假期,为保持两地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ST科龙)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28日停牌两天,待本公司最晚于2011年12月29日公告相关信息后恢复A股股票交易。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6日 本版导读:
|